選單開關
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運用計畫,如單位有意願請依「辦理原住民職業訓練實施要點」所附格式於104年7月31日前提送訓練計畫書至原住民族委員申請,逾期不候。
計畫可申請單位:
一、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。
二、與人才培育有關之民間團體:
(一)預定進用原住民之民間事業單位。
(二)經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。
(三)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,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育有關者。
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承辦人:張欣諭小姐,電話(03)9253995分機22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