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7月22日止。
二、本縣擬甄選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力,共計3名。
三、薪資:月薪3萬6,000元
四、進用資格:具原民會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中級以上或
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者。
五、工作內容:
(一)開設族語傳習教室,並任族語老師。
(二)開設族語聚會所,並任族語老師。
(三)輔導族語學習家庭每人6戶,每戶3人。
(四)彙編祭典、文化習俗、部落史及傳說故事紀錄。
(五)協助機關推動多語服務。
(六)其他有關族語振興事項。
六、請於107年7月22日(星期日)前,檢附以下資料,以親自報名
或通訊報名(報名最後一日下班前送達,遇例假日則為翌日上午
9時前,非以郵戳為憑。);信封上請註明「107年原住民族語言
推廣人員甄選」)。
(一)報名表
(二)資料切結書
(三)志願選填書
(四)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)
(五)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認證證書
(六)族語教學經驗證明文件
(七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
(八)族語振興人員增能研習結業證書
(九)族語著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