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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促進原住民就業獎勵計畫

日期:107-04-10    資料來源:行政股

【107年度促進原住民就業獎勵計畫】


為鼓勵進用原住民中高齡及高齡之民營事業單位,
並獎勵從事受僱於缺工嚴重行業之原住民勞工,
爰訂定「107年度促進原住民就業獎勵計畫」,
透過「僱用獎勵」及「從事特定工作(缺工)獎勵」等措施,
提昇原住民勞動參與率,降低失業率,並穩定族人收入。


計畫執行期程:
一、獎勵期程: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
二、結報期限:108年2月28日前


辦理項目與獎勵對象:
一、僱用獎勵(即促進中高齡就業獎勵)
(1)獎勵對象:雇主
(2)獎勵資格:應於107年期間受僱從事居家式、社區式及機構式之照顧服務工作者;不含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所補助建置之文化健康站、社區關懷據點及日間托者等初級預防照護場所。
(3)獎勵金額:勞工進用每滿1個月獎勵5000元整


二、從事特定工作獎勵(即照顧服務業缺工獎勵)
(1)獎勵對象: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之原住民籍勞工
(2)獎勵資格:於107年期間始加保進用40歲以上原住民勞工(含高齡者)
(3)獎勵金額:在職每滿1個月獎勵5000元整

 

申請作業:

向當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原住民事務機關或單位申請,申請期間共分3梯次:
(1)第1次: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。
(2)第2次:107年9月1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。
(3)第3次: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。


更多詳細請參附件說明

上版日期:107-04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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