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,業奉總統以115年7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59321號令公布。

一、依據內政部115年7月2日台內民字第1150126319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69號(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